来源:现代快报
江苏泰兴一名9岁的小男孩,没写完作业就偷跑出去玩,期间还不小心把手机给弄丢了。令人没想到的是,就因为这些小问题,这名男孩竟然被亲生母亲用木棍殴打、缝衣针戳刺了数个小时。第二天早上母亲发现男孩躺在地上,已经死亡。
最终,这名狠心母亲因犯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
5月31日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征集并发布了一批校园欺凌、虐待、监护不力等引发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,其中就有上述这起案件。
孩子调皮被打死,母亲被判10年徒刑
2018年1月5日下午,泰兴男孩小明一个人带着手机出去玩,没想到玩了一会儿,手机不见了。小明沿着路四处寻找,结果没能找到手机。当日18点,小明的妈妈陈某回家了,带着小明又出去找了一次,还是没能找到。陈某觉得小明在撒谎,当场就给了他一巴掌。
母子俩回到家中,陈某开始检查小明的作业,发现英语作业没有完成。她拿起一根木棍猛打小明手心,命令他今晚必须把作业写完,可小明待在原地没有行动。陈某继续用木棍打小明,越打越气,觉得这孩子经常说谎,不听管教,一定要好好教育他一次。
陈某不光用木棍打孩子,还从房间里拿了根缝衣针,对着小明的腿脚刺戳数十下。就这样,年仅9岁的小明,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,到处是淤伤。
第二天一早,陈某发现小明躺在卧室地上,身体异常,赶紧拨打120。急救人员到场发现,小明已经死亡。经法医鉴定,小明符合被他人用钝器反复打击,致全身广泛性的软组织损伤引起创伤性、失血性休克合并肺脂肪栓塞死亡。
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诉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她的丈夫出具了谅解书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陈某教育儿子过程中,采取殴打、用针戳等方式,故意伤害儿子身体,导致儿子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依法应予以惩处。但念在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,也获得了被害人父亲的谅解,可以从轻处罚。最终,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,剥夺政治权利 3 年。
母亲重男轻女,踢死7岁女儿被判14年
除上述案件外,江苏高院还发布了另一起亲生父母伤害子女的案件。年仅7岁的小女孩梅梅,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,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,直到 2016 年,她才回到父母身边生活。梅梅本以为,自己终于可以感受到爸爸妈妈的疼爱,可没想到事与愿违,她此后的生活比当留守儿童时更加痛苦。
梅梅的父母接回她时,已生下二胎,是个男孩。梅梅的母亲王某重男轻女,对两个孩子的态度截然不同。她逼迫梅梅洗衣、刷碗、倒马桶,还经常因琐事打骂梅梅。
2017年7月13日上午,王某再次因琐事抽打梅梅的嘴巴,还用脚踢她的腹部,梅梅因此受了重伤,第二天被送去医院,可没能抢救回来。
经法医鉴定,梅梅符合因腹部外伤引起横结肠穿孔,进而导致弥漫性腹膜炎,最终因致呼吸、循环功能衰竭死亡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依法予以惩处。但念在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害人的近亲属对她也表示了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最终,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。 ( 文中两名孩子均为化名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