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枣阳市公安局鹿头派出所抓获一名“粗心大意”的窃贼,这名窃贼在逃跑时竟然将自己的手机遗落在受害人家中,枣阳市公安局民警顺藤摸瓜将犯窃贼抓获,破获了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入户盗窃案件。
5月25日19时许,家住枣阳市鹿头镇武庄村一组的村民周某荣报警称家中被盗,被盗首饰、现金共价值六千余元。接警后枣阳市公安局鹿头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了解情况。受害人周某荣称回家时并没有看到小偷,只是开门后听到家中有声音,隐约能看到一个人影从家中后院翻墙逃离,一楼、二楼卧室均有被翻动的痕迹,二楼卧室内的首饰和现金被盗。
由于村中并没有视频监控,且受害人周某荣也没有见到窃贼,这给民警出了一个难题。但民警并未就此气馁,根据周某荣指的翻墙位置,民警们拿着手电筒对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。“等下,这有个东西在反光!”民警刘蔚在院墙外发现了一个反光物,民警们迅速凑了过去,“咦,这怎么还有一部手机呀?还挺新的。”经周某荣和周围邻居辨认,这并不是附近村民们的手机。
在被害人后院院墙外发现一部手机,经核实也并非附近村民所有,民警初步判断该手机应该是嫌疑人逃跑时遗落在现场的。根据这一重要线索,民警立即对该手机机主及手机内信息进行调取分析,通过手机内的照片和通话记录,很快锁定机主是家住枣阳市北城办事处的柏某某,经网上查询该男子有多次盗窃前科,非常可疑。随后鹿头派出所民警通过三天三夜的蹲守,于5月29日在柏某某的家中将其抓获,并在家中搜出了被盗首饰和现金。
经审讯,柏某某交代,5月25日18时许,他从枣阳驾驶摩托车窜至鹿头镇武庄村一组,发现周某某家中无人,便翻墙入户实施盗窃。谁想还在翻箱倒柜时,家中来了人,于是他慌不择路跳墙逃窜,却不想在翻墙逃离过程中手机遗失。
“唉,我手机也是花了四千多买的,还没用一个月就丢在了别人家中,自己也就偷了几千块的东西,还准备再买个手机呢,谁知道就被你们抓住了!今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情了。”面对民警的审讯,柏某某也后悔不已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柏义文已被枣阳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